《圣经文学导读》——第二讲:《圣经》的内容
第一节:从文献学角度看——事实知识陈述
从文献学角度看,《圣经》是一部关于古代社会的百科全书,是研究和了解古希伯来民族、历史、文学、
哲学、法律以及宗教文化的大型文献集成。
1、构成:
《圣经》首先可分为《旧约》39卷(或46卷,天主教《旧约》包括7卷次经)和《新约》27卷,计66卷(或73卷)。
《旧约》按其内容可分为四大类,约略相当于中国古代的“经、史、子、集”,以下分别介绍:
①、律法书:包括《创世纪》、《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共五卷,即《摩西五经》,犹太人称为“托拉”。约前444年汇集成书。律法书各卷收集了希伯来人的古代传说、神话故事和民族历史,记载了这一民族有关宗教祭祀、道德规范、判罪量刑的律法。
②、历史书:包括《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上、下、《列王记》上、下、《历代志》上、下、《以斯拉记》、《尼希米记》,共十卷。记述了摩西死后,到巴比伦之囚后以色列人返回故国重新复兴之间,一千多年的犹太王国兴亡史。有些学者(犹太)把历史书的前六卷称为“前先知书”,把后四卷归入杂集(圣书卷)之中。
③、先知书:包括《以赛亚书》、《耶利米书》、《以西结书》、《但以理书》、《何西阿书》、《约珥书》、《阿摩司书》、《俄巴底亚书》、《约拿书》、《弥迦书》、《那鸿书》、《哈巴谷书》、《西番雅书》、《哈该书》、《撒迦利亚书》、《玛拉基书》,共十六卷。《以赛亚书》、《耶利米书》、《以西结书》、《但以理书》篇幅较长,被称为“四大先知书”,其余十二卷因篇幅较短,被称为“十二小先知书”。有些学者(犹太)对《但以理书》有争议,把它归入杂集之中。旧(犹太)称先知书8卷,即“早期先知”4卷:《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列王记》;“晚期先知”4卷:《以赛亚书》、《耶利米书》、《以西结书》和合为一卷的《十二小先知书》。所谓“早”、“晚”并非这些著作产生的先后,而是指它们被列入宗教圣典时间上的早晚。最早成书之先知书为《阿摩司书》,乃前8世纪所作。先知书约在前190年编集成书。这些著作是一些民间先知(希伯来文意为“神的代言人”)的著作汇编,记述了他们针对当时政治、社会、宗教情况而阐发的评论。
④、圣书卷:(又称“圣录”、“文集”):包括《路得记》、《以斯贴记》、《约伯记》、《诗篇》、《箴言》、《传道书》、《雅歌》、《耶利米哀歌》共八卷。犹太《圣经》这部分还包括《但以理书》、《以斯拉记》、《尼希米记》、《历代志》(上、下)这部分著作成书较晚,在宣喻宗教哲理的时,富于感染力,文学性极强,体裁不拘,有小说、戏剧、诗歌、散文、格言、警句等。
以上39卷书,从创世到始祖亚伯拉罕到摩西到大卫王到亡国,再到复国,涉及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其故事涉及的历史年代约从公元前两千年,直延续至公元前四百年左右,整个《旧约》时期前后长达1600年。地域上,其涉及西亚北非和地中海沿岸一带的大地区。
《新约》按其内容也可分为四类:
①、福音书:包括《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约翰福音》四卷。前三卷因取材、结构、故事顺序和基本观点大体相同,常被称为“符类福音”或“对观福音”。“符类”系希腊文音译,意为“共同的观点”。其中的《马可福音》出现最早,约在公元1世纪70年圣殿被毁之前,四卷书在2世纪中期才告定型。所谓“福音”,意为“好消息”,主要内容是根据公元1世纪流行于巴勒斯坦的各种传说来塑造耶稣的形象,写了降生、传道、受难、复活和升天。《马太福音》的作者是耶稣十二门徒中的税吏马太,是针对向犹太人传福音的需要写成的。它乃《四福音书》中材料最丰富,内容最系统的一卷,在教会中被引用的次数也最多。《马可福音》的作者系耶路撒冷的利未人马可,据说“最后的晚餐”即在他家举行。约公元54年时,马可作为彼得的翻译和助手随其到罗马传教,依其讲述而写成此福音,以传播给外邦人。这卷福音的着眼点在强调耶稣“神子”的身份,多记述奇迹异能,而少训言。《路加福音》的作者是保罗的同伴路加医生,写作对象也是外邦人,其神学观点与保罗相同,强调福音的普世性和耶稣对罪人之爱。许多学者认为,《路加福音》不仅写得文采飞扬,而且具有严谨的历史学家的风度。《约翰福音》的作者是使徒约翰,他以永生为主题来论证耶稣是上帝的儿子,强调道成肉身及救赎的普世性,神学性较强。约翰是耶稣最初所收门徒之一,也是耶稣最喜悦的三个使徒之一,这卷福音写得富有哲理与神秘感。他比较注重主观细节的描写,往往忽略历史的叙述,正如其最后所说:“耶稣所行的事,还有很多,若是一一的都写出来,我想所写的书,就是世界包容不下了。”
②、历史书:指《使徒行传》,作者为写过《路加福音》的路加医生。这是一部最早的教会史,记载了从耶稣升天到保罗第一次在罗马被囚两年后(公元64后)之间,使徒们在巴勒斯坦及地中海沿岸一带传教的情况,前面以彼得的传教活动为主(1——12),后面则侧重保罗的传教活动(13——28)。
③、使徒书信:包括《罗马人书》、《哥林多前、后书》、《加拉太书》、《以弗所书》、《腓立比书》、《歌罗西书》、《帖撒罗尼迦前、后书》、《提摩太前、后书》、《提多书》、《腓利门书》、《希伯来书》、《雅各书》、《彼得前、后书》、《约翰一、二、三书》、《犹大书》,共二十一卷。作者据说皆为使徒,故名。其中前十四卷统称为《保罗书信集》,但学者对《希伯来书》的作者问题争议甚大。保罗在这些书信中,以“因信称义”为主导思想,系统阐述了基督教神学。其中《以弗所书》、《腓立比书》、《歌罗西书》、《腓利门书》乃保罗在罗马被囚时写成,故称“狱中书信”或“狱函”;《提摩太前、后书》和《提多书》主要讨论牧养信徒、管理教会的问题,故称“会牧书信”或“牧函”;《腓利门书》主张解放逃亡奴隶,被称为“教会解放奴隶的宣言书”;《希伯来节》则用对比方式论证基督教与犹太教的关系,指出“新约”已取代了“旧约”。保罗书信之外的其他书信中,《雅各书》强调知行合一,指出“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彼得前书》论述基督受苦的意义,勉励信徒以基督为榜样;《约翰书信》着重论述“道成肉身”;《彼得后书》与《犹大书》主要提醒信徒警惕假先知的谎言,让大家坚持真正的宗教信仰,在信、望、爱中求得永生。使徒书信是基督教神学与教义的重要文献,也是研究原始基督教会的珍贵史料。
《保罗书信集》十四卷,有人认为多系伪托之作,鲍尔认为真者只有四卷:《罗马书》、《加拉太书》、《哥林多前、后书》。其实,全部使徒书信不少属伪托之作。
《保罗书信集》与《约翰福音》基本上奠定了基督教会的正统教义,尤其是《罗马书》为后世基督宗教神学家阐述教义提供了重要依据,它在《新约》神学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当代著名神学家卡尔·巴特专门写有《罗马书释义》,十分有名。
④、启示文学:指《启示录》,据说是被放逐到拔摩岛的使徒约翰根据所见异象写成,反映了公元66至70年犹太战争时的民族感情,或是发泄了对罗马政府迫害基督徒的仇恨。有人认为它其实是托名“约翰”的某一个小亚细亚的犹太基督徒所作。一般认为,《启示录》成书于公元一世纪的最后十年。作为全部《圣经》的最后一卷书,神学家们认为《启示录》是《新约》中的先知书,它宣告基督作为获得全胜的羔羊最后战胜了撒旦,完成了救赎世人的大业。
以上27卷书,涉及的历史时代,可从公元前6年宣布施洗约翰的诞生算起,一直到公元125年《彼得后书》写成,整个《新约》时期大约为130年。地域上主要以小亚细亚和巴勒斯坦为中心,涉及地中海沿岸一些地区。
雨果:“一个民族的黎明时期,抒情诗是光彩夺目,富有幻想的;而在一个民族的衰微年代,则又沉郁晦暗而惯于思考。《圣经》喜气洋洋地以《创世记》开篇,而语气逼人地用《启示录》结束。”(柳鸣九译《雨果论文学》P43)
2、历史:
如前述,不论《旧约》还是《新约》中,都有历史书部分,它们分别记载了犹太民族及犹太王国的兴亡,和初期基督教会的建立及使徒们的传教经历。这中间最重要者当数《撒母耳记》、《列王记》以及《使徒行传》了。不过要注意,《圣经》记载中的历史,在观念上是与我们今天实证的历史观不同的,它始终是“上帝”关照之下的历史,是宗教化了的历史,其与真实发生的历史并不等同。分述如下:《约书亚记》是记述摩西死后以色列人在约书亚带领下占领迦南地,将之划分给以色列十二个支派(乃雅各十二子所分立)的历史(约前14——前13世纪)。《士师记》是记述以色列人士师(亦译“民长”)时期的故事(约前13——前12世纪)。《撒母耳记上、下》记述以色列人最后一任士师、先知撒母耳的事迹(约前1095——前1030)和扫罗、大卫建立以色列王国的历史(约前1030——前970)。《列王记上、下》记述前970至前586年以色列人的历史,即所罗门王到亡国(巴比伦之囚)。《历代志上、下》的内容是复述以色列人从《创世记》到《列王记》的历史。《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是记述被巴比伦掠走的以色列人返回故国后百余年的复兴史。《使徒行传》记述了耶稣升天(约公元33年左右)到保罗在罗马被囚后两年(64年)之间初期的教会历史。
3、文学:
《圣经》是世界上最幽邃神奇而富于魅力的书,其文字富于感情、哲理和美丽的想象,是情文并茂的文学宝藏。其包括各种内容与形式,如神话、传说(《创世纪:1——13》);史诗(《创世纪·约瑟记:37——50》、《出埃及记》、《约书亚记》、《士师记》);历史文学(《撒母耳记》、《列王记》、《以斯拉记》、《尼希米记》、《使徒行传》);先知文学(《以赛亚书》、《耶利米书》、《以西结书》、《十二小先知书》、《福音书》);启示文学(《但以理书》、《启示录》);智慧文学(《箴言》、《传道书》、《约伯记》、《保罗书信》等);抒情诗(《诗篇》、《耶利米哀歌》);诗剧(《雅歌》);小说(《路得记》、《以斯贴记》、《约拿书》)。其中最著名篇目当为《创世纪》、《出埃及记》、《撒母耳记》、《以赛亚书》、《耶利米书》、《但以理书》、《传道书》、《约伯记》、《诗篇》、《耶利米哀歌》、《雅歌》、《路得记》、《以斯帖记》、《约拿书》、《路加福音》等。《圣经》中,诗歌、散文、小说、戏剧各类体裁均已齐备,许多已成为永远的经典之作。
文学底最大条件,是生活的丰富和深刻,不是文字的技巧。愈是伟大的作品,愈能表现丰富的生活。文字的深刻,也同样是根据于生活底深刻。浅尝的生活,结果也只能产生浅薄的作品,凭你在文字上弄了多少花样也还是不掩浅薄的。这样叫着生活的丰富和深刻呢?那就是对于人世多方面都有深刻的经验。直截地说:就是经过许多严重的苦难。因为在快乐的时候,对于生活真理便要忽略,惟有在忧愁苦难中才能真正的体验。……希伯莱民族经过不断的磨难;他们的历史,就是一部磨难史。他们一再被埃及、亚述、巴比伦、希腊、罗马等国所压迫,在《圣经》时代(从公元前十三世纪到公元一世纪,也就是从我国殷商到东汉之间)一千数百年中继续不断的苦难(包括恶劣之自然条件),使他们产生一贯精神的宗教和文学,是他们同时代的强国如埃及、巴比伦、亚述等国所没有的,精神上成熟的美果。
这一贯的精神是什么呢?就是他们在患难之中,直觉地知道上帝的存在;有了这位上帝的存在,处境无论怎样黑暗,失望,也会觉得自己的前途是光明的,有希望的。这是希伯莱民族的最大特色。他们无论在怎样的国难中,仍旧有无限的光明衬在黑暗后面。[朱维之《基督教与文学》P51—52]
英国悲剧理论家斯马特强调:悲剧全在于对灾难的反抗。陷入命运网罗中的悲剧人物奋力挣扎,拼命想冲破越来越紧的罗网而逃奔,即使他的努力不能成功,但在心中却总有一种反抗。(朱光潜《悲剧心理学》P206)可以看出,希伯莱民族炽热的宗教信仰使他们在任何苦难与毁灭面前只有对上帝及契约的信仰的坚定性,对苦难的忍耐性的崇高,而没有悲剧性。(人大复印资料《外国文学研究》1990、9,P160)
中国文学中所表现的宗教思想都是表示对人生的一种淡然的态度。道教是闲散人的宗教,一味着重在消极的方面,对于人世极为淡薄,没有积极的情绪和意志。如代表道教的诗人李白被视为颓废主义者,便是证据。儒教的态度是积极的,但除了道德的整饬之外,没有何等宗教的力量,因为对神的观念很淡薄,没有宗教的想象和热情。代表儒教思想的杜甫,已如上述,他是写实主义者,与神秘的高与深无与。佛教的经典极为丰富,其中充满了想象力,给我们许多异想天开的童话和严厉的道德教训。可是《大藏经》对于人生又是怎样看法的呢?无非是禁欲,斫丧人性,尤其可悲的是要求“无情”。因他们以为人生是苦海,慈航普渡众生的目的,是要他们到无情无欲的涅槃去,这态度比道教还要消极,离开整个人生很远很远。基督教的《圣经》却不然,它既有积极的情调,又富于宗教的感力。它的背景是兼黑暗和光明两面的,常在同一页上面,有光辉和阴影相共,甚至在一句话里,可以看出光明和阴暗的两面。如说:“哀恸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安慰。”“我虽行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压伤的芦苇,我不折断;将残的灯火,我不吹灭。”世俗的道德律判为罪大恶极的事件或人物,基督教非但以为可以得救,而且以为他们从罪恶中出来,觉得更为可喜乐。还有《圣经》中一个最大的字,就是“爱”字,神也爱,人也爱,天国里面充满了爱,温暖的爱;不像“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的涅槃。[朱维之《基督教与文学》P47—48]
4、哲学:
《圣经》中最明显最集中表达一种哲学思想者属《传道书》,似乎是一位怀疑派哲学家的哲理札记,以“凡事都是虚空”为命题来探索人生目的。《圣经》中的哲理思想集中关注了伦理道德方面,其形式多以格言、警句、比喻、寓言、诗歌、赞词等为主,内容多为教人如何立身处世、弃恶从善、推己及人,以及避免愚昧、警畏上帝的训诲。《传道书》外,尚有《箴言》、《诗篇》、《雅歌》、《约伯记》等。《圣经》中所说的“智慧”可分为人的智慧和神的智慧,前者不是指人的聪明才智,而是指上帝赋予人的道德能力,是人生处事的道德规范;后者则与圣灵相当,其体现和实现着上帝的德能与意图。
人的智慧:心智(善、美(宗教、文学、艺术)
理智(真)(哲学、科学、技术)
神的智慧:圣灵
5、法律:
《圣经》中的法律思想集中体现于“五经”中的所谓“律法”里。所谓律法,是指古代希伯来人有关宗教祭祀、道德规范、判罪量刑的法典根据。律法的核心即集中汇编在一起的三部法典:一为《出埃及记》记载的现存最古老的希伯来法典,其前言即摩西“十诫”,希伯来人以这十条诫命来立约,视其为本民族的最高律法(《出二十3~17》、《申五7~21》)。二为《申命记》记载的所谓“申典”,此典产生可追溯到前621年,时值犹太国王约西亚执政,为抵制多神教,推崇一神教,他托古改制,伪称大祭司在圣殿中发现了古代律法典籍,想实行宗教改革,未果身亡军中;后以色列人被虏归回,在重建家园时才确立了这部法典的地位,故名《申命记》(《申十二~二十六》)。三为《利米记》所载之“祭典”,详尽阐述了祭司的职务和职责,以及祭祀礼仪的法规。希伯来人的法律经典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与其民族、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
6、宗教:
《圣经》养育了三种不同的宗教,即犹太教、基督宗教、伊斯兰教,它是前两种宗教的神圣经典,同时是后者之《古兰经》的母体。以下在第二节中,我们重点从基督宗教的角度,用教内眼光对《圣经》作另一种审视。
《圣经》对于东方文化也有一定的影响。例如伊斯兰教关于安拉六天之内创造了世界、末日审判、天堂、地狱等说法,显然是来自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圣经》。《古兰经》中参杂了不少犹太教和基督教的教义。《圣经》中许多人物也见于《古兰经》中,例如“阿丹”即亚当,“努哈”即挪亚,“易卜拉欣”即亚伯拉罕,“尤素福”即约瑟,“穆萨”即摩西,“达伍德”即大卫,“苏里曼”即所罗门,“耳撒”即耶稣。亚当的故事、洪水的故事,曾多次在《古兰经》中出现。又《天方夜谈》中,渔夫捞出的魔瓶口上盖着苏里曼的印章。
第二节:从宗教学角度看——价值意义陈述
1、主题:
基督宗教认为,全部《圣经》就是一部“救赎史”,它记载着上帝与人类的关系,从《创世记》到《启示录》全是上帝对人类的爱的的计划的逐步实现。从“原罪”到“因信称义”关系到每一个时代的每一个人,基督既为每一个人死去,所以每一个人都是救赎史中的一分子,《圣经》不仅是全人类的救赎史,而且也是个人得救史。《圣经》主题即“救赎”。
基督宗教认为,只有按照这个基本观点来解释、研究《圣经》,才能理解《圣经》的真谛,才能解释《圣经》中存在的一切矛盾(诸如科学、逻辑、史实、文学、神迹奇事等)。否则,《圣经》就成了一部无法理解的书。
2、性质:
教内观点:《圣经》是天书、金书、生命书、永恒的书;是一部在天主圣神默启下写成的关于信仰和道德的大经;是基督宗教教义教理的来源、根据;是普世信仰基督的教会的神圣经典。(《圣经选语》)
《圣经》是从神而来的启示,经由人传给人,它是神唯一经默示传给人的无误启示,是一切道德信仰的最高权威。保罗在《提摩太后书》三·16中说:“《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默示”的希腊原文是“Theopneustos”,意思是“神吹气”,比如神将气吹入亚当里,他就成为有灵的活人,等。“默示”一词的英文是“Inspiration”,意思是“引空气入肺的动作;吸入;吸入的动作”。在信仰意义上,指神“在人的魂与灵里的影响,这神圣的影响力引导《圣经》作者们写作。”韦氏字典界定此字的定义为:“神的灵以超自然力量影响先知、使徒和圣徒们的心思,使他们有资格显明神的真理,不致有任何错误混杂在其中。”
启示是神把人无法以理智发现的真理传给人,将他的位格和目的显明出来。默示是描述记录启示的过程。启示与神真理的传达有关,而默示则与真理的记录有关。[柯凯文《基督教信仰真义》P35]
3、作者:
①、《圣经》是神所写的。《圣经》由近四十多位不同的人,在一千六百年间,用三种语言写出的六十六卷书,其首尾一贯,这些都是人所不能为的。《圣经》的思想统一连贯、循序渐进、前后没有矛盾,均表示《圣经》只有一位作者,那就是神。《圣经》提到“耶和华如此说”这句话,共有三千八百多次,足以证明《圣经》是神的道;而把道写出来的人,都宣称神以他们作为管道,传达他的道。
②、《圣经》是属神的人所写的。虽然神是圣经的作者, 却选择了人写出来。既然他的道要给人听,他就决定透过人作管道传达他的话。综观整本《圣经》,可以见到神采用各卷书作者的观点、文化背景、历史观、个性、感情和经验等。神使他的启示披上了人性的色彩,例如,《圣经》很明显地留有摩西、以赛亚、保罗、约翰等作者的特质。[柯凯文《基督教信仰真义》P40]
《圣经》是由四十近五十位作者经过一千六百年的时间写成的。作者有国王大卫、政治家但以理、司祭以斯拉、哲人摩西和律法学者保罗,也有牧羊人阿摩司、税吏马太、渔夫彼得和约翰、医生路加,还有先知以赛亚和耶利米等。这些人的地位、学问、性情、见解和习惯等各不相同,他们写作的地点有的在西奈旷野,有的在阿拉伯峻岭,有的在巴勒斯坦山中,有的在耶路撒冷圣殿之内,还有的在波斯王宫里或巴比伦的河边,甚至还有在罗马监狱内和提摩太海岛上的。但他们因着同一位圣神(灵)的引导,于主题上却是同一个,这就是赞美上主。
一句话,《圣经》是神与人合作而成的。有神参与,《圣经》才可正确无误;有人参与,《圣经》才可使人明白。《圣经》是人写出的神的道。
4、构成:
《圣经》分《旧约》和《新约》两部分。“约”即“契约”的意思,虽然神与人立约共有9个之多,但似乎集中在这两个约上:即律法之约(旧约)和思典之约(新约)。
旧约是神藉摩西与以色列人立的律法之约,新约则是神藉基督与世人立的恩典之约。耶利米在旧约中预言新约的来临(耶31:31——34),耶稣立新约而成全了旧约(太5:17)。
《新约》是思想而《旧约》是行动,《新约》是脑袋而《旧约》是无头英雄,《新约》是爱,是水,属母性,而《旧约》是暴力、是火,属父性,“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不同于“一个人打你的右脸,你要把左脸也给他。”(西川《怀念》)
顺境是《旧约》的祝福;逆境是《新约》的祝福;而后者更为清晰地显示了上帝的眷顾,带来了更大的天恩。[培根语,自《宗教与文学》P60]
我非常敬佩《旧约全书》,在那里我找到了伟大的人、英雄的境地,还有某种地球上罕见的东西,这就是强健心灵的无可比拟的天真。更为重要的是我找到了人民。可是《新约全书》中却净是些琐碎的宗派事务,净是些罗可可式的心灵,净是些加了花饰的、弯弯曲曲的、奇异古怪的东西,净是些秘密集会的空气,别忘了,偶尔还有一种田园牧歌式的甜蜜气息,这种气息是时代的特征(也是罗马省份的特征),它既不是犹太人的也不是希腊人的。在《新约》中,恭顺谦卑与妄自尊大同时并存,关于感觉的多嘴饶舌几乎使人头昏脑胀。这里缺乏热情,只有上瘾,只有令人难堪的表情游戏,显然,这儿缺乏任何良好的教养:我们怎么可以像那些虔诚的小民们一样对那些小小不言的越轨行为大惊小怪呢?……这些小人物们,他们有着让人发笑的野心:它先咀嚼他们的私欲和愚笨,他们的悲哀和悠闲的忧虑,好象自在之物的义务就是关心这些!这野心不知疲倦地把上帝本人裹胁进小人物们微不足道的悲伤中去,没完没了地向趣味低下的上帝告状!这些犹太人,而且不仅仅是犹太人。用其嘴爪对着上帝纠缠不休![尼采《论道德的谱系》P120]
《旧约》中,圣灵只有在蒙神所拣选的少数人身上才会发生,为的是装备他们做神圣的工作。《新约》时代,圣灵比在《旧约》时代所做的更多、更广,因为圣灵在今日是为各国、各方、各族、各民向所有信徒而来的。圣灵不仅降临、浇灌,现在并且要永远居住、存留在被赎百姓的心中。《旧约》中,圣灵创造、救赎、默示,在以色列中工作;《新约》中,圣灵在主耶稣生平中、在信徒个人生命中、在教会中、在世界上工作。
《圣经》中只有两个人所受的试探是独一无二的,就是亚当和耶稣,他们都是神独特的儿子,亚当是神所创造的儿子(创2:7),而耶稣是神所生的儿子(路3:38、约3:16)。他们都有无罪的人性,内里并无任何罪的根源,他们都是被魔鬼从外面试探,只不过亚当失败了,耶稣却没有。
亚当和耶稣分别代表旧一代的受造者和新造的一代,神看人只有两种,不是属亚当便是属基督(林前15:46~47)。
世人乃从亚当而生,所以便以罪人的身份受试探,没有人知道以无罪身份受试探是怎么一回事;亚当和耶稣没有从里面来的试探,只有从外面来的试探,而世人里外都被魔鬼试探,并且被自己的私欲牵引,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人从亚当生出有罪必死的肉体生命,而从耶稣生出赎罪重生的灵体生命。亚当只有人性,耶稣不仅具有人性而且具有神性。“信徒领受圣灵重生后,有神性进入他里头,使他跟随基督的脚踪行。”(P279)???
基督教的历史时段:族长时代,律法时代,恩典时代,审判时代。
5、重要篇目:
《摩西五经》、《撒母耳记》、《以赛亚书》、《耶利米书》、《耶利米哀歌》、《诗篇》、《约伯记》;《四福音书》、《使徒行传》、《罗马人书》、《哥林多书》、《启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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