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是福:春节安全五大安全问题警示
2014年01月29日 10:40:00 来源: 法制日报
【编者按】农历新年正在步入倒计时阶段。春节假日,不仅是阖家团聚的幸福时刻,更是一年到头难得的轻松时光。在举国欢庆的日子里,“平安是福”成为人民群众最基本的诉求。而年终岁尾,又往往是治安形势最为复杂的时候。《法制日报》视点版特别推出聚焦春节安全专题报道,以作警示,并祝愿读者朋友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一是增强防火意识,春节前在家中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将阳台、过道处的杂物等易燃可燃物品彻底清理,消除隐患。
二是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超载驾驶,不开英雄车,注意大雾雨雪天气和冰滑泥泞路况,做到谨慎驾驶,安全行车。
三是加强对儿童的看管,一定要教育孩子不要玩明火,放烟花时一定要避开窗户、井盖和柴堆等,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四是使用罐装气时,不可将残剩气液倒入下水道;注意生活用火安全,如果长时间外出,一定要关好总阀门。
五是出门时将家中电器电源拔掉,加强对火种的看管,必须在有人看管的情况下使用炉灶,做到人走火灭。
六是外出时家中最好不要留现金,将身份证、户口簿等重要证件保管好,看到有陌生人长久地站在你身旁时,就要格外注意,保持警觉。
七是注意家用电器安全。家电使用后切记关掉电源,另外,一些家庭常用电暖器、电炉子等,使用时一定要加倍注意。
八是纠正不良的吸烟习惯,不能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乱丢烟头和火柴梗、乱磕烟灰。
九是提高防盗意识。外出前,一定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检查锁具的安全状况是否完好,切忌麻痹大意。
消防安全 春节期间三类火灾须严加防范
□本报记者余飞
将行李箱放在门口,牛薇转过身又在房里转了一圈。燃气已经关掉、接线板的插头拔掉、路由器的电源断开……牛薇将家里大大小小的电器再次检查一遍,“燃气、电都断开了,应该不会出事”。
锁门、下楼,牛薇拖着行李箱往公交车站奔去,她要赶上1月25日从北京回老家黑龙江的列车。早在1个月前,牛薇就辞去了工作,“本来就对之前的工作不满意,专门等到年底才辞职,就是为了可以从容地回家过春节”。
“这一回去就得半个月,最担心租的房子出问题,我已经反反复复检查好几遍了,有点强迫症的感觉。”牛薇说,这并非庸人自扰,火灾实在太可怕。
就在不久前,牛薇看了一部名为《逃出生天》的电影。“刺激、紧张,绝对的大片,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电影拍得如何,而是火灾太可怕了。”牛薇说,她一度以为这是消防部门拍的警示教育片。
电影里一个小火星引发的特大火灾,让牛薇心有余悸,她不由得想起去年春节放假前一夜的停电事故。
“去年春节放假前一天晚上,我收拾好行李,正在泡脚时,突然停电了。我出门一看,别人家里都挺好的,就我家停电。”牛薇说,她当时觉得很奇怪,没有用大功率电器,怎么会跳闸?
牛薇赶紧给同事打电话求助,被告知拔掉所有电器插头再开电闸的空气开关。“我借着手机电筒的灯光照明,确定所有电源都断开后,踩着椅子推上空气开关,还真来电了。”牛薇说,来电后她一个一个插上电器插头,直到插上一个接线板时,又停电了。
这下牛薇发现了问题所在。原来,她泡脚时,水从盆里溢了出来,流到放在地上的接线板,导致接线板短路。“虽然没有引发火灾,但想想也是很吓人的。如果没有空气开关自动跳闸,说不定就会因为这个小短路出大事故。”牛薇说,停电事故发生后,她格外注意生活上的一些小细节。
近年来,因生活中不注意小细节引发的火灾不断发生。
1月24日上午,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砖瓦窑72号楼发生火灾,兰州市消防支队接到报警后,调集包括东岗消防中队在内的3个中队9辆消防车50余名官兵赶赴现场扑救。据了解,起火的房子过火面积约120平方米。经初步调查,当时着火房间里有房客利用火炉取暖,不小心引燃房屋。
1月25日15时,在河南省郑州市顺河路与燕沈路交叉口东北角,一辆银灰色面包车被燃放的鞭炮引燃后,浓烟滚滚,火光冲天,待大火扑灭后,面包车最终被烧成黑乎乎的铁架。据巡防队员介绍,引起这场火灾的是个顽皮的小男孩,他将一个鞭炮点燃后扔进面包车里。
1月25日凌晨5时30分许,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门头路基隆村内一间居民房发生火灾,火烧连营烧毁了4间房屋,所幸无人伤亡。引发火灾的原因,是老人晚上点蜡烛照明,不慎引燃了床上的被褥。
“从多年情况来看,春节期间是火灾多发时段。”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宣传处处长周喻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春节期间,较为典型的火灾类型有三种: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农村老人取暖引发火灾;电器短路引发火灾。
“春节期间,群众频繁走亲访友,家庭用电量大,而又疏于检查电器线路,出现多插头超负荷用电,继而引发火灾,这是较为常见的火灾类型。”周喻说,烟花爆竹也是一大危险源。以武汉市为例,每年都有不少市民因燃放烟花爆竹受伤,也有引发火灾的,大多数是儿童。在农村,因老人行动不便、自防能力差,为取暖用火引发火灾较多。
对于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周喻建议,居民应对用火情况勤检查,保证电器线路安全;在用燃气烧水做饭时,人员不要随便离开,保证用气安全;对家中的阳台、杂物间及时清理,不留下任何火患种子。另外,要强调关爱农村老人,保证老人安全用火。
交通安全 农村微型面包车安全问题严重
□本报记者范传贵
2014年春运已经于1月16日开始,将一直持续到2月24日,为期40天。
据了解,春运期间超九成的客流集中在公路上,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重特大事故发生风险较高。为此,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春运开始前两天即已发布春运交通安全预警。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信息,2014年春运开始以来,全国道路单日旅客发送量超过9000万人次,形成节前返乡高峰。受学生流、务工返乡流、探亲流叠加影响,预计春运期间道路客运量将达到32.77亿人次。同时,由于雨雪、雾霾天气多发,春运道路交通安全面临巨大压力。
这种压力很快被事实印证。
春运的第一天,京沈高速河北迁安站附近就发生了一起巨型车祸,约有百辆汽车连环相撞,许多汽车都被挤成了铁面包,有的车辆还发生爆炸,火光冲天,十分惨烈。这起车祸共造成9人死亡。
1月18日9点20分左右,一辆满载油漆和皮鞋的大型货车行驶至312国道新疆吐鲁番地区鄯善县境内距离县城2公里左右的戈壁滩时,货车前轮胎突然发生爆燃。由于货车没有配备灭火设备,造成驾驶室起火引爆车载燃气灌,导致车辆和货物起火无法自救。当地消防部门赶到现场已无法救援,只能看着货车和整车货物被大火焚烧长达3个多小时,通行车辆被堵无法疏散,排起长达4公里“长龙”。
“从近5年春运交通事故分析看,春运期间较大以上事故较日常易发多发,重特大事故呈现波动不稳定趋势,阶段性集中多发。”在此前召开的春运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公安部交管局称,2013年春运期间发生了5起重大事故,形势较为严峻。
公安部交管局对今年春运开始以来的一次死亡超过5人的交通事故分析发现,三分之二的事故为异地车辆肇事导致,主要原因是驾驶人长途驾驶、路况不熟;三分之二的事故发生在高速公路,主要原因是追尾碰撞,车速过快、未保持安全距离。
该次分析中的另一项数据显示,公路客运车辆事故逐渐增多,广西、四川、陕西先后发生客运车辆肇事的一次死亡超过5人的较大事故;其中微型面包车肇事约占一次死亡超过5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二分之一,高出平时一倍。
2014年1月15日,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马鹿塘乡新槽村村民王加祥驾驶一辆自用微型面包车,送尹德荣等11人从新槽村前往上龙厂村探亲。当日上午8时40分许,王加祥驾车行驶至上龙厂村附近路段右转弯时,车辆因路面结冰侧滑坠入80余米的山箐,造成驾乘人员王加祥、尹德荣等11人现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车辆损毁的重大交通事故。
这起发生在春运开始前一天的特大事故,引起了全国震动。事后公安部交管局专门在昆明召开了云、贵、川、渝、桂五省区市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座谈会。
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刘钊在会上说,目前全国微型面包车保有量已达736万辆,仅云南就有70多万辆,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是农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但该车型安全性能差,加上农村群众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微型面包车发生侧翻和撞车事故是近期云南及周边地区交通事故群死群伤的两个常见和主要的现象。
《法制日报》记者发现,该事件发生后,除公安部交管局专门发布了农村地区春节交通安全提示外,在各省发布的交通安全预警中,农村交通安全都成为了重点。
1月26日,公安部交管局再次通过微博发出交通安全提示,要求农村地区走亲访友、赶集购物切忌超员载客、人货混装,要做到货车不载人,面包车不超员。
除此之外,公安部交管局还提醒,自驾车返乡,务必提前检查车辆安全性能,预先掌握出行线路的交通、天气状况,合理安排行程,切勿急于赶路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在高速公路上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客运企业要合理安排车辆运行班次,加强车辆动态监控,保证驾驶员休息,确保行车安全;返乡旅客乘坐客运客车应选择正规运营车辆,主动抵制非法运营车辆和超员车辆。
居家安全 出租房平房成为窃贼主要目标
□本报记者廉颖婷
20岁的刘某曾在几分钟内徒手从1层爬上4层楼盗窃,他一般在凌晨两三点作案,专找没关好窗户的住户下手,现金首饰香烟小型数码产品全部收入囊中。
最终,盗窃犯罪嫌疑人刘某被北京市顺义警方抓获,随之破获的还有20多起爬楼钻窗入室盗窃案。
入室盗窃案件近年来始终呈高发态势,在刑事犯罪中所占比例高、数量多、案值大,每起少则几百上千元,多则几万元、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入室盗窃在所有盗窃案件中所占比重亦是最大。
北京市公安局通过其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市入室盗窃案件共立案1.91万余起,占侵财案件总量的18.3%。
一般来说,年终岁尾是侵财类案件的高发期。
近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就打掉了一个入室盗窃团伙,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这次,平房大院成为3名嫌疑人的目标。白天,他们专门租赁汽车在城区内转悠、踩点,盯准那些大杂院平房住户;夜间,趁居民熟睡时,找没有锁住窗户的住户,推开窗户伸手行窃。
北京市公安局通报称,入室盗窃案件中,发案前三位的区域是通州马驹桥、丰台石榴园、海淀北太平庄。
高发案重点时段集中在深夜、凌晨;案发地点集中在门脸房、平房或小区低楼层的房屋内;作案手段以溜门(从未锁的房门进入)、钻窗、撬门为主;发案主要部位为楼房。
近年来,北京市刑事案件的发案规律表明,有70%以上的入室盗窃案件发生在出租房屋,60%发生在平房;发案时间在22时至次日4时之间的占发案总数的40%以上;溜门入室盗窃占总量的40%左右。
入室盗窃犯罪具有明显的系列性、流窜性,入室盗窃犯罪趋向团伙化和职业化,犯罪手段呈现出智能化趋势。
张某玩微信喜欢随意加陌生人为好友,却因此泄露了个人信息,引来入室盗窃,损失10余万元。
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抓获。据高某交代,其经常通过用微信加陌生人为好友,并以主动聊天的方式,获取陌生好友个人信息,伺机入室盗窃。
警方提示,防范入室盗窃的关键在门窗和锁具,最好更换老旧的防盗性能差的门窗和锁具,还有就是家中的财物一定妥善存放。
比如,贵重物品分散藏放。贵重物品如果要存放在家中的话,最好分散藏放,入室盗窃案中,窃贼一般作案时间不长,分散藏放可以尽量减少损失。
外出和夜间注意锁好门窗,特别是厕所、厨房及客厅阳台的窗户扣,哪怕外出时间很短也要注意。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和平里派出所近日破获系列入室盗窃案,3名嫌疑人被拘留,他们作案的工具竟是塑料片。
这起案件提醒公众,在夜间睡觉时,应用钥匙或保险栓将防盗门反锁上,决不能认为撞上了门就万无一失,同时将钥匙插入锁孔不拔出来。
此外,要唱好“空城计”。不少入室盗窃发生在家中无人时,因此在外出时最好制造“有人在家”的景象,可以拉上窗帘,打开收音机、电视机,夜晚外出将灯光打开;长时间全家外出时,要在阳台上晾晒一些衣服,使不法分子难以判断家里是否有人,不敢贸然下手。
还有一起典型案例。每天晚上七八点,杨某开着他的宝马车到高档别墅区转悠。如果发现哪家黑着灯且无人居住,就把门窗敲开入室盗窃。
一年多的时间里,杨某专门在别墅区入室盗窃,作案2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160余万元。2013年4月2日,当他再次作案时被大兴警方抓获。宝马车是他用盗窃赃款买的二手车。
发生入室盗窃案件后怎么办?
警方提示,在发现家庭被盗后,不要急于进入现场,清点损失。在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同时,要注意保护好现场,以便公安机关通过现场勘查发现、提取犯罪嫌疑人的各种痕迹、物证。
其次,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可疑线索,提供侦查方向,以利于缉捕犯罪嫌疑人,及时破案。
2011年5月1日起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八)对于盗窃罪进行修改后,对于“入户盗窃”和“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两种情形,不再受盗窃金额的限制,只要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盗窃犯罪,均以盗窃罪论处。
诈骗伎俩花样多汇款是落脚点
□本报记者余飞
2014年年初“最大”的一起电信诈骗案,莫过于演员汤唯被骗一案。因为名人效应,此案迅速引发社会对电信诈骗的再次关注。
自2003年以来,形形色色的电信诈骗从未在媒体上“绝迹”,尤其在岁末年初这个特殊的时间段。湖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傅君清曾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春节期间,诈骗类犯罪将呈高发态势。
在今年春节前夕,发生在广东省广州市的一起电信诈骗案引发热议不断——花甲老伯遭遇电信诈骗,全然不顾家人和银行工作人员的劝阻,坚持汇钱,甚至要投诉银行工作人员。
2014年1月6日14时许,罗老伯来到某银行黄埔大道支行营业厅,心急火燎地要求工作人员帮他开户、开卡、开U盾,还要办理“动态令牌”(用来生成动态密码的终端,用户每次可以用此终端,得到一个当前可用的一次性动态密码)。
在此期间,罗老伯神色慌张,且手机一直没有离开过耳朵。银行工作人员觉察到这与此前防诈骗培训中民警所说的诈骗情景很相似,于是好心地劝说老伯。罗老伯不喜反怒,还“威胁”说:“不办理,就投诉你!”工作人员只得帮他开户、办卡并开通了U盾。至于关键的“动态令牌”,工作人员“找借口”谎称须绑定手机,让罗老伯先去电信部门办好手续后才能办理。鉴于罗老伯的反常表现,工作人员又让罗老伯留下其家属的电话,并立即启动内部机制,对罗老伯新开的账户进行实时监控。
果不其然,两小时后,罗老伯新开的账户中有170万元巨款出现异常。银行工作人员立即致电罗老伯想询问情况,但他的电话一直占线。银行工作人员转而联系罗老伯的家属,同时通知民警。民警火速赶到营业厅,了解情况后,立即通知罗老伯的家属到场。民警、银行工作人员和罗老伯的家属三方一碰头,均认为“非常之时须用非常之手段”,在罗老伯家属的授权下,银行启动了紧急业务处置流程,对罗老伯新开的账户予以临时冻结。
正在此时,罗老伯的电话来了,他声称要投诉银行。事后,经过民警和家属的劝说,罗老伯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原来,罗老伯接到一个自称是“上海警方”的电话,称罗老伯的医保账户在上海有消费记录,并且涉及一起洗钱案,对方要求罗老伯将全部资金转至一个“安全账户”进行核查,这才出现了之前的一幕。
细看这则新闻可以发现,类似的诈骗伎俩频繁上演:冒充政法机关工作人员,谎称事主医保账户有不良消费记录涉嫌洗钱案,转接某地警方电话,要求事主将钱款转至“安全账户”……
这一链条看似简单,其中却被不法分子层层设置障眼法:利用高科技篡改电话号码迷惑事主、用种种版本的“秘笈”一步步攻破事主心理防线,甚至有不法分子专门收购公民个人信息,有针对性地实施诈骗,让人不得不信。
曾有警方总结此类诈骗常见的事由:电信诈骗主要有“电话欠费”、“法院传票”、“银联卡遭盗刷透支消费”等方式;网络诈骗主要有“盗用QQ号冒充亲友”、“制作钓鱼网站链接”、“虚假购物”、“网上兼职招聘”、“购买网络虚拟物品诈骗”等方式。
“此类案件中,不法分子往往通过假冒身份的方式,骗取受害人信任,但其最终目的仍是落在‘钱’字上。”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指挥中心主任陈亮提醒,任何陌生人通过电话、网络、短信要求缴纳各种费用,进行银行转账、汇款或者声称提供安全账户为您的存款进行保护的,要记得“四不”: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不要泄露个人信息,特别是银行卡信息;不要在互联网上公布自己的个人信息,如证件号码、账号、密码等;在网上用银行卡购物应小心谨慎,对要求你提供银行卡号的请多留一个心眼;当遇到类似事情时,一定要和家人、亲属商量,不自作主张。“无论不法分子如何诱骗,汇款是最后的落脚点”。
河北省公安厅工作人员近日也向群众支招:110是接处警平台,不具备办案功能,且110主动给市民打电话只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回访市民对出警处警是否满意;另一种是向市民确认他是否给110打过电话。也就是说,如果你没给110打过电话,它一般不会主动给你打。另外,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办案都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其工作人员不可能在电话里让事主转账到所谓的“安全账户”或通过电话核查账户资产。因此可以确定,无论对方以什么理由要求当事人汇款,即可确认是骗术。
旅游安全 北京市民讲述出境游惊魂一刻
□本报记者赵丽
三名外国男人,四个中国女人,对峙,十分钟。
陌生的外国面孔、听不懂的当地语言,银行卡被盗刷。当这一切真实的发生在出境旅游的北京市民韩霞和她的朋友们身上时,她说“我真的害怕了”。
“那十分钟,感觉无比漫长。”热爱旅游的韩霞在2013年“十一”黄金周和同事参加旅行社组团到捷克旅游,原本快乐的旅游在第五天出现了状况。
“根据旅行社第五天的出行计划,我们在游览过一个古镇之后,要在古镇自行解决午饭。我和同事都很喜欢品尝各地美食,所以就在中午游览结束后选择了镇子里一家还比较大型的餐厅就餐。”韩霞向记者介绍说,就餐结束后,她习惯性地到收款台使用信用卡结账。
“刷卡的过程中,由于领队打来电话催我们赶快集合,我就没有核对刷卡金额,直接按了密码,之后服务员也没有给我签字的刷卡单。”韩霞说,“挂断电话后,我猛然回忆起似乎多刷了钱,换算过来这个人民币将近800多元,这时候我有点着急了。”
找当时刷卡的服务员、要求出具刷卡单——这是韩霞的第一反应,但刷卡服务员以正在给其他客人服务为由久久不露面,其他服务员表示找不到刷卡单了,然后不再使用英语与韩霞交流,而是用韩霞完全听不懂的当地语言。
接下来的事情,更令韩霞意想不到。几分钟后,从后厨走出三个体格健壮的当地男子,也就有了最开始对峙的场景。面对这样的局面,韩霞和另外三名女性团友立刻打电话给远在停车场等候的领队,而领队的答复则让她们更加惊慌——“即使是真的盗刷了,到了当地警察局也是立不了案的,一般不管”。
“当时我们的想法就是‘破财免灾’吧,赶紧撤。”说到这里,韩霞笑了笑说,“当时感觉我们像做了坏事似的,赶紧小跑着出了餐厅。”
“回到旅游大巴上,我向领队详细讲述了事件过程。领队给我们全体团员一些建议:首先,涉及钱财时一定要注意,不能分心,因为出境还涉及到汇率换算的问题;其次,要大概了解当地民风、经济水平,尤其到经济并不十分发达的地区,更要注意,比如我遭遇盗刷的古镇就属于捷克经济不发达地区;最后,就是人身安全比财产重要。”韩霞说。
近年来,选择在出境游的国人越来越多,但回顾2013年,仅在6月份一个月内就发生了多起中国人出境旅游遭遇意外的事件:6月2日,北京女大学生在香港遭遇强奸;6月23日,10名外国游客在巴北部吉尔吉特南伽帕尔巴特峰的营地遭武装分子暴力袭击死亡,引起国际社会的震惊。10名外国遇难者中有两名中国人、1名美籍华人。
对此,著名旅游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向记者介绍说:“从旅游者的角度考虑,旅游安全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消费者旅游体验中的安全,比如登高、攀爬等旅游活动中的安全问题,这实际上是一个安全生产的问题;二是旅游交通安全;三是外部环境安全,比如海啸、地震、战乱等具有不可抗性质的安全问题。”
“保障旅游安全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安全意识放在第一位。游客的文明程度有待上升;从经营者角度也要把安全性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比如旅游车辆、设备都要严格按照安全流程操作。曾经轰动一时的埃及热气球爆炸事件就是没有按照安全流程操作导致的。”刘思敏在谈到如何防范旅游安全事故时,向记者强调说。
此外,对于以保障游客权益而问世的旅游保险,民众的态度似乎也是“不买账”。
“现在很多民众旅游不买保险,我注意到其实是有一种买保险不吉利或者自己不会遇到危险的侥幸心理,我觉得应该破解这种心理状况,建立正确的旅游安全观念。”对此,刘思敏进一步解释说,“旅游的相关保险本身不是一个保障机制,而是一个救助补偿机制,是一个防止事故后对游客造成巨大冲击的安排。”
据中国旅游协会教育分会副会长、国家旅游局“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专家组组长郑向敏介绍,旅游保险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理赔过程中,旅行社和事故发生的旅游企业相互推诿、扯皮,游客的索赔程序繁琐且艰难,往往不尽如人意。游客的旅游保险理赔尴尬依然是影响2013年中国旅游安全的又一消极因素。
据悉,面对民众对于旅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高度期盼,我国近年来已经开始着手落实相关工作。新近出台的旅游法就对旅游安全进行了专章规定,对于“旅游安全监管职责”、“旅游应急管理”、“旅游经营者的安全责任”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1/29/c_1191796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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